法律文书学写作题:根据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,指出下列文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并按要求进行改写。××省×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(2005)×检刑诉字第89号犯罪嫌疑人黄×(网名黄××),男,1981年2月10日生,汉族,××县人,单位及职业:无业,住××县××镇××村××组。简历:8-12岁,在老家读书;13-17岁,在老家务农;18-21岁,在广州打工;21岁至今在本市打工;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7月20日被××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月2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,经××人民检察院批准,于同月26日被××公

成人教育远程网络教育函授网上考试【法律文书学】课程在线考试模拟试题正确答案解析,免费查看【法律文书学】作业答案。
题目内容:
法律文书学写作题:根据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,指出下列文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并按要求进行改写。××省×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(2005)×检刑诉字第89号犯罪嫌疑人黄×(网名黄××),男,1981年2月10日生,汉族,××县人,单位及职业:无业,住××县××镇××村××组。简历:8-12岁,在老家读书;13-17岁,在老家务农;18-21岁,在广州打工;21岁至今在本市打工;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7月20日被××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月2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,经××人民检察院批准,于同月26日被××公安局执行逮捕,现羁押于××市看守所。本案由××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犯罪嫌疑人黄×构成故意杀人罪,于2005年8月9日向本院移交起诉。经依法审查,证实犯罪嫌疑人黄×犯有下列罪行:犯罪嫌疑人黄×自小受反映暴力题材影视剧的影响,梦想成为一名杀手。2003年夏,犯罪嫌疑人黄×将家中的面条机架改装为杀人器械,取名为“智能木马”。精心策划后,决定向出入网吧、游戏厅、录像厅的男性青少年下手,实施杀人计划,实现自己的杀人梦想。1.2003年9月的一天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录像厅认识了学生路××(男,15岁,××县人),黄×以回家玩游戏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又以要想得到钱,须过“智能木马”测试关为由,将路×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死,并扒光衣服,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院内,后黄×将路××衣服全部焚烧。2.2004年夏季的一天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游戏厅内认识了无业人员王××(男,17岁,××县人) ,黄×以帮王××找工作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以想得到工作,须过“智能木马”测试关为由,将王×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死,并扒光衣服,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院内,后黄×将王××衣服全部焚烧。3.2005年1月的一天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录像厅认识了学生刘×(男,17岁,××县人),黄×以带刘×回家看画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又以做智能游戏为由,将刘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死,并扒光衣服,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住室西间,后黄×将刘×衣服全部焚烧。4.2005年7月11日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网吧认识了××市工人张×(男,17岁,××县人),黄×又以外出带张×游玩、回家拿钱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又以过“智能木马”测试关为由,将张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昏。张×苏醒后,向黄×求饶,黄×又多次将张×勒昏后,黄×自动终止了犯罪,将张×放回。经法医鉴定,张×的伤情构成轻伤。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:1. 犯罪嫌疑人黄×的供述;2. 被害人张×的陈述;3. 证人证言;4. 书证;5. 物证:“智能木马”、菜刀、白布条等;6. 现场勘验笔录;7. 刑事技术尸体检验报告、物证检验报告、伤情检验鉴定书等;8. 综合证据。本院认为,犯罪嫌疑人黄×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2条至规定,构成故意杀人罪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141条之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审判。此致××县人民法院 ××省××市人民检察院 (院印) 二O O五年十月二十日附:1、犯罪嫌疑人黄×现羁押于××市看守所。 2、证据目录、证人名单各一份,主要证据复印件×页。
题目选项
工企管理专业法律文书学写作题:根据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,指出下列文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并按要求进行改写。××省×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(2005)×检刑诉字第89号犯罪嫌疑人黄×(网名黄××),男,1981年2月10日生,汉族,××县人,单位及职业:无业,住××县××镇××村××组。简历:8-12岁,在老家读书;13-17岁,在老家务农;18-21岁,在广州打工;21岁至今在本市打工;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7月20日被××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月2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,经××人民检察院批准,于同月26日被××公安局执行逮捕,现羁押于××市看守所。本案由××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犯罪嫌疑人黄×构成故意杀人罪,于2005年8月9日向本院移交起诉。经依法审查,证实犯罪嫌疑人黄×犯有下列罪行:犯罪嫌疑人黄×自小受反映暴力题材影视剧的影响,梦想成为一名杀手。2003年夏,犯罪嫌疑人黄×将家中的面条机架改装为杀人器械,取名为“智能木马”。精心策划后,决定向出入网吧、游戏厅、录像厅的男性青少年下手,实施杀人计划,实现自己的杀人梦想。1.2003年9月的一天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录像厅认识了学生路××(男,15岁,××县人),黄×以回家玩游戏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又以要想得到钱,须过“智能木马”测试关为由,将路×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死,并扒光衣服,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院内,后黄×将路××衣服全部焚烧。2.2004年夏季的一天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游戏厅内认识了无业人员王××(男,17岁,××县人) ,黄×以帮王××找工作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以想得到工作,须过“智能木马”测试关为由,将王×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死,并扒光衣服,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院内,后黄×将王××衣服全部焚烧。3.2005年1月的一天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录像厅认识了学生刘×(男,17岁,××县人),黄×以带刘×回家看画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又以做智能游戏为由,将刘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死,并扒光衣服,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住室西间,后黄×将刘×衣服全部焚烧。4.2005年7月11日,犯罪嫌疑人黄×在××县××网吧认识了××市工人张×(男,17岁,××县人),黄×又以外出带张×游玩、回家拿钱为名,把其骗到自己家中,又以过“智能木马”测试关为由,将张×捆绑在“智能木马”上,趁其不备,用白布条将其勒昏。张×苏醒后,向黄×求饶,黄×又多次将张×勒昏后,黄×自动终止了犯罪,将张×放回。经法医鉴定,张×的伤情构成轻伤。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:1. 犯罪嫌疑人黄×的供述;2. 被害人张×的陈述;3. 证人证言;4. 书证;5. 物证:“智能木马”、菜刀、白布条等;6. 现场勘验笔录;7. 刑事技术尸体检验报告、物证检验报告、伤情检验鉴定书等;8. 综合证据。本院认为,犯罪嫌疑人黄×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2条至规定,构成故意杀人罪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141条之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审判。此致××县人民法院 ××省××市人民检察院 (院印) 二O O五年十月二十日附:1、犯罪嫌疑人黄×现羁押于××市看守所。 2、证据目录、证人名单各一份,主要证据复印件×页。
参考答案价值:80%
已邀请:
参考答案要查看答案请先登录注册

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